什么是法人资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11:13
什么是法人资格?一级法人资格?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具备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权等一系列专属于人身的权利。
一般来说,典型的企业法人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均为独立的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因为他们不具有盈利性特征,所以不是“企业法人”。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也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性质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公司法》上的独立资格。
针对你所提出的上述问题,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都是符合独立法人条件的单位。除公司外,你老婆的接收单位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这些单位都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而且一般情况下,独立的企业法人当然具备独立的人事权。国家机关的人事一般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后才能被录用,部分事业单位在用人时需要征得主管单位的审核批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录用你老婆的公司是家子公司时,则子公司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但如果只是家分公司,则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点要严格进行区分!用人单位的具体性质可以依据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予以最终确定!

参考资料:http://define.cnki.net/define_result.aspx?searchword=%E6%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