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租给房客,但是房客把我的家具电器都变卖了 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0:23:56
我的房子租给了一个房客,合同为三个月,合同还没有到期。
但是今天我回家发现,房客竟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家具、电器全部都变卖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补充物品清单如下(当时购买时的价格):
1.VCD 韩国三星原装进口 ¥5千元
2.空调 日本三菱重机原装进口 ¥1.3万元
3.金边茶具 (镶有少量真金) 【此物品原上锁,后来被撬开】
4.全铜单人床
5.日立电视机
6.油汀电暖气
7.取暖壁炉+两组暖气片 ¥2千元
8.可移动冷风机
9.磁化热水器
10.书籍
11.单人布制沙发两个

谢谢大家的帮助。
当时只收了1000元押金。合同有。租金是预付的,目前没有到期。

第一、该房客变卖了您价值多少的家具?

第二、您与该房客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没有要求对方给付押金。

第三、您与该房客之间的租赁关系结束没有,如果对方缺钱,是否考虑因其无法支付租金,而由您直接终止租赁合同,以避免继续损失。

第四、此人应该是外地人吧,您是否有其身份证复印件,那么确实应该先通过公安机关处理。因为民事诉讼对您而言可能较为麻烦。

第五、提醒您,以后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一定要结合您自已怕房屋的实际情况,押金就是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设立的条款,押金一定要与您房屋可能受到的损失结合。这样才能最小的减轻风险。

这种情况当然报警了,下面就交给公安来处理了。

不过我对你清单里的一个细节很怀疑,就是那套茶具。
一般来说一个正常人,是不会把这种贵重的东西放在出租屋里的,除非你钱多得没处去了,而且还是个无法估价的东西,我对此持怀疑态度。

你好,该访客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了盗窃罪,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控告该房客,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一但公诉机关对该房客提起公诉,你就可以以被害人身份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可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如数额较大,对方涉嫌犯罪,如数额不大,要起诉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不是吧,按照合同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他,让他全额陪偿。这样做主要是事情不会闹大,对方应该不会反对。

让他赔偿所有家具跟电器了,或者要求他返还原物.如果这两点他都不做,那就只能麻烦点到法院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