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告诉 马克思 关于对爱情的论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5:41:27

马克思主义爱情观认为:
男女之间建立于性爱基础上的情感之所以成为爱情,是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因此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不仅是自然生理需求的冲动和相互需要,更是志趣的相投和心灵的相通,而这一切,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为背景的,受制于特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地位和文化背景,等等。因此从本质上讲,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对对方的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最强烈的、稳定的、专一的感情。爱情的本质,是人的社会属性与人的自然属性相结合的异性间的崇高感情。如果说,好感不同于爱情,就在于它还缺乏对爱情的社会性认识的话,那么友谊之区别于爱情,常缺乏相互间生物性方面的吸引。志同道合能结成高尚的异性友谊。
由此说来,爱情有着丰富的内容,她通常是由四个要素构成的:一是性欲,这是爱情的生理基础和自然前提;二是情感,这是爱情的中心环节,表现为灵与肉融为一体的强烈感情;三是理想,这是爱情的社会基础,也是爱情的理性向导;四是义务,这是爱情的社会要求,表现为自觉的道德责任感。上述四要素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否则就是残缺的或被扭曲的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