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条例吗?请法律人士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8:10
有人讨论:父母是中国内地人,到香港生BB,是第二胎,在内地是只能生一个的,BB入了香港户口的.BB如果是香港永久居民.BB有回港证,带回来内地后,是否违反计生条例,会受到计生部门的罚款吗?父母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会受到开除吗?法律人士如何认为呢?

http://hi.baidu.com/jarodw/blog/item/0bb73d7a5274b2ed2f73b315.html
您可以参考一下上述网站的文章。

到香港、境外超生的,国内尚无明文立法对此予以处罚和禁止,既然立法没有规定,就不能处罚。

所以到香港超生也是社会上一些有钱人用以规避中国法律处罚的方法之一。

针对上述情况,目前国家已制订《关于中国居民涉外生育的规定》,现正在审核中,相信很快将会通过执行,届时到境外超生也将列入法律制裁的范围。当然,根据法无塑及力的原则,现在的法律不能追及和制裁过去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