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律条例吗?请法律人士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22:41
有人讨论:父母是中国内地人,到香港生BB,是第二胎,在内地是只能生一个的,BB入了香港户口的.BB如果是香港永久居民.BB有回港证,带回来内地后,是否违反计生条例,父母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会受到开除吗?法律人士如何认为呢?

如果,父母都是内地人,刚出生的BB是不可能拥有香港户口的.只能说明他的出生地是香港罢了.

因为要成为香港公民,必须首先拥有650W港元的资产,并在提出申请后,向香港投资不少于650W.刚出生的BB,作为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能以他的名义去投资去申请的.

所以接下去的什么计划生育问题都是没有前提的.

刚出生BB应该不能是香港户口.
那里只算BB的出生地

香港不是美国吧。。美国境内出生的算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