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没有违反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02:18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是不是以上三条都有的话公司就给的基本工资多少都可以吗?
我现在和公司在闹别扭,我的工资是:基本工资500+1500奖金+餐费等等大概是2200左右,我也有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有辐射岗位.在公司工作两年内没给做体检,辐射费也没有.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的基本工资500有没有低于国家规定,向公司要辐射补偿会不会合理.

500元的基本工资没有底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你如果是从事特殊行业的,那有相关的规定可以向公司要体检费,辐射补偿是没有规定的。

可以去咨询一下.要是从事特殊行业的话.应该有些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