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亲对孩子的抚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10:30
我妈妈离婚后在婚,男方也是离异但是有一个儿子,但是这个儿子当初法院是判给他妈妈的,现在已经21周岁了,但是他总是跟着自己的父亲,也没有正当工作,总是问他父亲拿钱用,光一个月就拿了2000元,对我们这个经济基础不太好的家庭来说负担很重,我想请问21岁的孩子父母还有抚养的义务吗?如果不给他钱用会不会构成法律问题?请提出根据,谢谢!

超过18岁,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这个应该让你妈妈跟你这个叔叔好好沟通下,他们结婚后财产是共有的,男方抚养义务结束后,他再给钱,要经过你妈妈的同意吧。

在中国法律好像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人情方面如果子女没有收入由父母提供经济支持是合情理的。你应该和父母想办法帮助他上进找工作而不是用其它手段来对付他,那样就算你成功了你父和其子也不会高兴的,说不定还会因此造成第二次婚姻的破裂,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在我国是实行九年(小学6年+中学3年)义务教育的...在我们的小学学校里常写着的.....在我们以后的发展可能会实施12年(再+上高中3年)的教育体系....这是没有年龄的界限的,供孩子们读完初中父母就是尽了他们最基本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