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可能用人单位发了OFFER 双方确认了 过段时间又说不要你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54:29
虽然说OFFER没有什么实际的法律效力

有没有可能用人单位发了OFFER
之后双方确认了 过段时间又说不要你了?
(OFFER规定的一个月限期还没到 )

有这个可能么?

确认过的OFFER是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如果单位说不要你你可以告他们违约的。

楼上请看清楚,是确认过的OFFER。也就是你已经发过ACCEPTANCE给公司了,双方合同已经成立。

这种情况也有,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当然,因为你是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OFFER应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有的话,为什么很多人敢同时拿几分OFFER?所以他完全可以不要你,当然你也可以不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