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张三下午处理一事故双方私了现场末撤李四晚班双方争执李四末到现场后有一车撞死一方问:是二次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0:19:15
交警张三在一天下午处理一交通事故。双方私了,达成协议:甲方修好乙方的车。张三下班了,现场没有撤。交警李四晚上六点接张三班,晚上七点乙方车由甲方帮忙自行撤离现场,但甲方车还在省道停车带停车因为乙方要甲方二千元押金给他。双方在公路上发生争执。甲方打电话给交警队,李四接的电话,交警李四让甲方打电话给派出所李四没有到现场,派出所协调后,双方还是在公路有争执。晚上九点有一货车车速太快,当场撞死乙方。问:(1)死亡事故属于二次事故吗(2)交警张三,李四分别有责任吗,如有,那个更大?

张三应该把现场处理完后才可以离开(乙方贪财,被撞可以看出这个人没有交通安全意识,以为公路是自家的);应该乙方自已在路边不小心拌倒摔到沟里死亡,这样对大家和社会都好,现在这样害人害已,太不应该了.

太复杂了,最好去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