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规模纳税,我们这国税局要征定"定额企业所得税"合理吗?依据什么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20:39
1、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2、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你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就会少缴税,否则就会多缴税。比如:你经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50万元,流转环节税金10万元,利润率为40%,假如核定应税所得率为25%:
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税率=(100-40-10)*33%=13.2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25%*33%=8.25万元;
两者相差4.95万元,主要就是取决于你的利润率40%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25%的原因。
3、如果你们财务核算制度不键全,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税务部门肯定是要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如果你们的利润率低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话,建议按规定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争取查帐征收(可以少缴税),否则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对你们有利。
没什么合不合理
核定征收的情况大概上有:1按规不设账 2按规要设账却没设 3账册不完整或不能提供准确的账册 4账册损毁等情况
假如你确实觉得税局核定征收行为不合理,你可根据规定向上一级提出复议
原则上是不合理的,但实际上又是没办法的事,本来所得税是企业赢利了才交,不赢利就不交的。但现在如果不核定征收所得税,大家都不交,实际上很多赢利的企业,在帐面上反映的也是亏损,大家都不愿意交税,也不主动交税,征对这种现实情况,税务局采取了强制性的核定征收,定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