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身份证,办事处拖延我时间可民告官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41:33
我是从四川到广州的一名外地人!
身份证2007年12.31日到期,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广州设立了驻广州办事处,所以我就去他们那里办理身份证.
我,老婆,老姐三人一起去,4.6日开始办理,办事处说的是2个月可取,好,我们交钱就办理了,等了三个月,老姐的拿到了。3个半月,老婆的拿到了.可是到现在我的都还没拿到,期间我开车去过不下5次,每次都是说正在办理,又说我家太偏远,可能数据没传上省公安厅,反正就是没到.电话我打了几十个,结果一个样.
对此,我投诉到广州12315,可是12315也无法插手.我也郁闷.

我有问题如下:
1.我可否告四川驻广州办事处?并要求赔偿?
2.办事处是否是行政不作为?
3.我该如何要求他们尽快处理?我该怎么办?

1.不可以,因为你没有因其拖延而直接导致法律意义上的损失;
2.身份证应该在60日内发放,最长不可超过90日;
3.你可以向四川省公安厅反映情况。

你好,可以起诉行政不作为。或者向他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督促其尽快办理。

对于这样的情况可以投诉!
起诉够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