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私拿走店铺的钱逃走了,是不是偷窃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49:30
我店里一个营业员私拿店里550元现金和一件物品逃走,随后知情,打电话给她,电话不能打通,后经联系她的朋友告诉她,说要报案,第二天早上她才发信息说是她家里很忙,这样做的也是不得已的,称那钱也是她该得的工资,但我想了,工资本月15号才发了,今天是24号,这也不是发工资的时候,还要到下个月的15号才是发工资的时候,不想做也不必拿着钱不吭声地走了,拿钱顶那没到时间发的工资,请那位懂法律的人士,帮我参考一下,这是什么行为?如何处理,如何面对以后的员工?谢谢

性质上属于职务侵占。可以报警

算是偷窃行为,但是因为偷窃的数额较小,估计达不到你们当地偷窃罪的数额~~

交给警方的话,至多是行政处罚~~还多了麻烦

建议叫她把财物交回,酌情赔礼认错,然后开除好了
这个月1--24号工资应该下个月15号按日发放吧

还有啥该处罚的,按店里的规章办~~

假如通知警方的话,又麻烦,又没好效果,以后或许还会报复~~~~自己解决比较好

营业员的行为属于侵占,不是盗窃,由于店里550元现金和一件物品属于她代保管的财物,她将代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和盗窃是有区别的。按照法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侵吞属于侵占。由于侵占的数额还达不到犯罪程度,难以追究其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建议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

属于侵占类犯罪(而且可能是职务侵占),正常来说当然应当报警,但具体如何操作,请从多方面综合考虑,看能否原谅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