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我能怎样做?谁能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4:34:03
我想问所有懂刑事法的专家及朋友:我母亲被害,公安局查了好久,结果嫌疑人一直找不到,到现在已有三年了,嫌疑人还是一直在外,警方一直也没有线索.我该怎么办?时间长了,以后就是找到嫌疑人了,还可以破案吗?我也一直催刑警队,回复是找不到嫌疑人,他们也没办法!最近我有消息,嫌疑人可能在东莞市中堂一带,我把此消息反馈给刑警队,他们会去查吗?我自已也去找过,凭借我一人的能力,那好比大海捞针,我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以早日将将犯罪份子绳之以法!

相信公安机关,总有破案的一天,如果有确切的线索,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消息不确定的话,公安也难查。
不要听楼上胡说,案子既然已经立了,不受时效限制的。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不要担心!要相信警察办案的能力和决心!现在是命案必破,所以一定会帮你解决问题为你母亲报仇的!

刑事的案子时效是过了20年以后,即使找到犯罪嫌疑人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了。此其一

其二:你把消息反映给警察,警察是会去查的。
三:如果警察玩忽职守,没有去查,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就是上级公安部门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