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生碰撞对方因避让跌伤因认为没有我们的责任便驾车离开,一周后被交警通知.请问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9:21:48
受伤者是当地人,且周围目击者都是她的家人.他们都一口咬定是我们撞的她.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车子并未进行任何技术鉴定,伤者向我们索赔3.5万元.(后经调查受伤者并未住院,当时是手腕错位,复位后就离开医院.)他们的索赔合理吗?未进行技术鉴定的车子是否影响责任认定书的公正性?

你的责任应由交警来认定,他会出具责任认定书
要是你不服该责任认定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是否构成肇事逃逸,你的情节中有一些符合,行人的受伤和你的驾车有直接的关系,而你没有停车,也没有报警.
索赔的话,承担医药费和营养费,以及适当的精神赔偿.
是否撞了的问题,那个路段是否有监控?没有的话,你让行人举证:他的手腕错位是因车撞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