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行的国美联名金卡分期付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4:34:52
假如我10月1日刷卡8000,应该到期11月25日还款.但我没办法全还,还了4000块.所以申请分期付款.我要分期的是仍然透支的4000块还是整个8000块呢?
因为手续费差了一半,也影响到要分几期.

您好#
普通消费转分期付款是指向牡丹国际信用卡、牡丹贷记卡持卡人提供的,对已经入账且在免息期内的普通消费进行分期偿还的业务。该业务您可通过我行电话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通过电话银行申请办理分期付款的,持卡人必须于该笔消费交易的入账次日至到期还款日前3个工作日,提出转分期申请。按8000元办理分期。
分期付款交易总额与手续费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您牡丹卡账户的可用额度。分期付款时按合计金额扣减账户的可用额度,每期扣款金额按照消费交易类型记入您的账户,视同当月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
分期付款业务的起始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00元、港币600元、美元100元、欧元100元,低于起始金额的消费不能办理分期付款业务。
分期付款手续费于分期付款首期一次性扣收,分期付款的首期扣款日期为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当日,以后每月各期的扣款时间与首期保持一致。如果首期扣款日大于以后还款月的天数,则以后各月扣款时间为本月最后一天。例如:首期为1月31日入账,则2月扣款日为28(29)日,4月为30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