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案件为何现在还没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3:56:37
请问10年以前的案件到现在还可以拿出来?情况就是对方拿着棍子到我家闹事 最后说不到一起,就打到了一起 在这样的情况下。 导致把对方的头打烂。但是当时已经解决。现在都过了10年了。他有什么权利又来拘留我们人,而且仗着自己亲戚的关系 伪造证明!现在我们的人已经被拘留了,而且已经1个礼拜了。到底还要多长时间?还有没有人能帮帮我们!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合法吗? 希望哪位朋友能帮我解释一下! (如果不太了解情况 可以回答给我) 谢谢

10年前的人身损害行为,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的早就过了诉讼时效。更何况本案当年已调处,现在就不应该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了。

行政拘留的最长15日。

刑事拘留的37天,如果逮捕后转入侦查阶段就可能要判刑了。

从您的陈述来看,公安机关现在介入拘留是不合法的,建议你们尽快聘请律师会见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申请取保侯审。

如果确认公安机关违法拘留的,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要求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所以这还要看十年前的这个案件的判决了!
如果法院当时判决的犯罪事实,最高刑的追诉期限已过,那他们这样的行为不合法。

法律就叫两个字,证据,不管是双方哪个的错,我觉得都应该在法和理的范围内,如当时已经解决有什么可以证明,现在他们告你们在拘留的情况下,他们有哪些证据呢?建议采取主动的方法,不 能等着法院的书面来,或到专门的律师事务所询问。为自己要证明的事实寻找证据,如证人等等。一定可以圆满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