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最多能任几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3:42:34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22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

  1、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1882年1月30日-1945年4月12日),美国第32任总统,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超过两届(连任四届,病逝于第四届任期中)的总统,美国迄今为止在任时间最长的总统。

  2、美利坚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中文简称美国总统,英文简称POTUS)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三军统帅,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后则于1月20日就职。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被选为总统多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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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总统的任职规定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
但罗斯福因为二战的特殊原因担任了四届.

每当美国大选,就会出现有关美国总统的“届”、“任”和“位”这三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满4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因故不能满任4年,另由他人接任,这两位总统的共同任期仍算一届。

“任”,是指担任总统职位的次数。一人连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但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

关于“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几次当选,不重复计算,有几位算几位。

连任2界,但是可以隔届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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