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某律师以律师身份出庭,同年十月又以公民身份出庭代理,符合法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40:30
我因两个案由跟人打官司,对方一律师在一年当中两次出庭,第一次是以律师身份出庭,第二次是以无业公民身份出庭,在法庭上她说她当时已经停业两年了,我没有反应过来,但事后翻出二月份的判决书,她在二月份还是以律师身份出的庭,我很是纳闷.而且她以公民身份出庭的时候很可能是在产假期间.
我很想知道这种律师以前后以两个身份代理案件,在律师行业来说,允不允许有没有什么规定,对于判决结果会不会有影响.
律师法中规定,凡律师不得以公民身份出庭,否则将属违法.

首先你要知道该律师以公民代理时是否在执业期间,因为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第十五项,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律师法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亦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根据以上规则,如果该律师确在执业期间以公民身份进行代理就是不允许的,无论是否收费,是否收费不能作为抗辩以上规定的理由。
如果该律师在进行上述代理活动的时间不是执业期间(所谓执业期间应理解为经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有效注册后取得执业资格)的话则应视具体情况,不同情况处理结果也不相同。
律师以什么身份进行代理,原则上不应影响案件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只能由法院决定,律师无法决定。
以上内容仅限北京市执业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只要她以公民的身份出庭没有收取代理费是合法的。

对判决结果是不会影响的。诉讼期间是否聘请律师与诉讼本身效力和结果无关。

任何人都可以以公民的身份出庭,但是,不能像律师一样收取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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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律师法哪一条明文规定律师不能以公民身份出庭?如果该律师的亲友是当事人,例如:律师的母亲刚好是被告,难道律师的母亲必须聘请自己的女儿或儿子,交给他们律师费?连普通公民都可以做委托代理人,难道律师不能作为普通公民做亲友的委托代理人?

该律师停业了,当然有权作为当事人的亲友以公民的身份出庭。楼下的答者用的法条是指“律师在执业期间不能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不是指停业期间不能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http://www.jincao.com/fa/22/law22.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