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分手,彩礼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03:06
我门认识2年了<每结婚> 她没和我说过几句话 关于感情的话一句都没和我说 有一次3个月没联系了我给他打电话问她想我不 她始终都没回答 平常就是过年 过节的时候来我这一次 其它时间没有联系 我和她没感觉 就提出分手 我给她的彩礼能要回来吗?法律怎样规定的啊?
我门农村就这规定 只要订婚就要给她彩礼1万8 其他的另算买什么项链了 衣服了 另加钱 平时过节来了还要给钱 到现在3万了快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现在没结婚当然能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要不回来,没想结婚怎么送彩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