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子女欠债然后跑掉后的官司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2:48:39
想问一下!我表妹23岁,欠了大概30万左右的债务,现在人找不到了,当时她问别人借的时候也没任何抵押物,只在借条里写着如果还不出就用自己那部分房产来还(大概是20%吧,因为还是父母和亲人的名字).现在人家告上了法院,判决下来是她要还钱,可她现在也找不到了,律师和她父母说,这不是你们的债务,可以不用管.现在法院的通知下来,说要大概15天后强制执行,请问这个强制执行是怎么个执行法,难道真要拍卖掉那房子,然后用她的那部分来还钱吗?如果不能拿到钱,法院会不会让警察去通缉她,抓回来呢?
补充一下哦~

她们家有两套房子

房子的产证上有四个人的名字,她是其中之一,也不是户主

另外这钱有高利贷的性质,不知道她们家能不能反告他们呢?因为钱出入很大,借款前后银行帐单显示出的金额肯定和实际借的数目肯定有比较大的区别,比如说只借了11万,可写着是借20几万

不会执行房子的!中国法律明文规定的 任何组织和官方不得执行只有一所房产的欠债人! 除非你家人的名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产!

不太明白,是房子根本不是她的,还是就有确定的20%属于她?如果她本人有财产在家里,就是说那确定的20%或者她在家里确实有其他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拍卖房子,如果房主不同意,可以拿出相当于20%的钱来啊)

个人认为不可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