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缴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04:54
贷款100,000元收大豆,提进项税13,000元,成本87,000元。如果卖出时(含税)收入仍是100,000元,用于还贷,那么销项税为11,504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为8,8496元,则销售利润是88,496-87,000=1,496元,此利润是否纳税(不考虑其他费用)?
也就是说,购价和销价相同,按现行的进、销项税计算方法,会产生利润(虚的)是否纳税?

以下仅是个人愚见:

进项税是87000*13%=11310

进项税和销项税应该一样,是没有利润的。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你的案例因为是虚构的,所以有不合理的地方。
按照案例,你有利润必须缴纳所得税。你认为利润是虚的,因为你还有1,496元进项税尚未抵扣。你的企业执行的是13%税率,被采购的企业执行的是相当于15%税率,按照流转税的法则,你应当承付2%的税赋。

此利润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进项税比销项的都多了,进项税未抵扣完,增值税就不用了吧
,根据你描述的,不产生其他费用,结转利润后出现利润贷方数,还能生利,自然要缴纳所得税的

你缴纳所得税,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