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儿子住宅算不算私闯民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9:24:03
我和我前妻离婚!房产证上本来就我和我儿子的名字,儿子从小到大的各个方面都由我来照顾,她母亲基本没尽过什么责任!可惜儿子还是要帮母亲的,要跟着母亲。现在二审法院把房子的产权判给了我儿子和前妻一人一半!现在我正处在申诉期,10月5日将是我母亲的祭日,我儿子不让我和我的兄弟姐妹进入,还把家里的防盗门反锁!我现在无居住的地方,居委会和警察局的人找我儿子说都说不通,如果我强行进入算不算私闯民宅!
现在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了,房产证上是我前妻和我儿子的名字,只有户口本上有我的名字。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既然不属於你的财产,就算私闯民宅!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就代表你也是着个房子的所有人,谁也管不了你怎么进入自己的房子

现在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了,房产证上是我前妻和我儿子的名字.这就说明那房子不是你的了,在法律的角度你不经过房主的同意不能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