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调解需要多少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42:27
我想问一下庭外调解的时候需要多少人啊!只要有法官就可以了吗?还是说需要什么书记员或者别的人啊!
庭外调解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啊?调解的过程是否也会作记录呢?
谢谢了!

没有具体的规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办理。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庭外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庭外和解没什么其它条件,关键是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行达成和解方案。当然是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为前提!

法庭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法庭调解的确是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除外)的一项制度。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4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调解民事案件,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第二条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第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