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试用期间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承担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48:27
试用期间,公司让我自己先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等转正后再转到公司来.并答应报销这部分费用.我按法定基数800元交了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来才知,单位缴费基数为1500,还有其它"四险"是个人无法交的.我觉得公司此种行径带有明显的欺骗性,请问我该如何向公司提出这中间的差异补偿?最好列出明细.如果公司不承担,我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维护我的权益?
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只是签了份类似用工备忘录之类的文件.试用期间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定的1500元,显然比法定基数高.现在,我自己交的公司也没有报销.我该怎么和公司理论?请帮帮我.

首先要看公司是否给你报销了那6个月的费用,如果和你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按规定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上都有注明)。不知道你现在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按照规定单位缴纳社保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如果工资没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高,那么公司可以让你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很多,因有些单位效益不好,给员工缴纳的社保都是以这种灵活就业的基数来缴纳。具体的比例,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2%,以后单位给你报销的话,你可以核对一下看给你补的钱对不对。
补充一点,你的试用期6个月有点长了,不知道你合同是签订几年的,如果是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6个月,如果少于这个期限,你的6个月试用期单位是违犯劳动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