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从租赁房屋交易中抽取利润应该办理,从而如何受到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38:51
我家有一套平房祖产,现由我父亲等兄弟姐妹七人共同继承。现想将此祖产出租。
由于经济能力限制,继承祖产现由包括我父亲在内的四位继承人居住。其余三人则另购房居住。所以,寻找房屋的承租方都是由现住的四人负责。
不过,由于在租金分配上存在问题,如果租金等分的话包括我父亲在内的四人都只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所以,现在住于祖产的四人想要私下收取承租方一定的好处。
也就是说,现住的四人告知另三人的租金价格,要比承租方所愿意承担的租金低,现住四人则均分中间的差额。如承租人愿出18万,那么现住与祖产的四人则告知另三人15万,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四人均分差额3万。
我知道这样很不道德,但是确实是生计所迫。
我的问题:
1、现住于祖产的四人并没有另外三人委托寻找承租人以及商谈租房事宜的授权,这对于住于祖产的四人的权益有没有影响?
2、住于祖产的四人应该同承租人签订什么合同才能报证之间的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不至于受到承租方反咬?
3、若以上答案是“居间合同”,那么会不会和房屋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矛盾?(租房是必须通过中介的)导致“一女多嫁”,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麻烦了。高分送上,人格保证!
谢谢wadrwwfcyq快速、完整的回答。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想补充说:我们四人之间的约定是私下的,因为我们彼此是比较信任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同承租人所签的合同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名义(而并非以任何损害第三人的名义出现)。
所以,我补充一下第二点,现住于祖屋的四人能否同承租人签订“居间合同”以将从中抽取的利润合法化?如果不能,请问可以签订什么样的合同以使这份钱的名分合理。
再加一些分,麻烦了。

1.肯定是有影响的,你父辈七人属于共同共有,对共有财产作出处分,应当经过所有共有权人同意。其他三人会有2中主张可能,一是主张无权处分,(承租权不能善意取得)此时后果是和对方解约,你们对赔偿双方损失。二是其他三人加以追认,承租合同变为自始有效了,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2.即使四个人有内部的约定,也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无论怎么约定,对第其他3人没有影响。而且严格说来,你父四人的约定,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属于绝对无效的合同。但是无论是有效还是无效,你父四人,都要对其他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不能对第三人利益加以非法的剥夺。你的这个问题我实在没有高招。。
你们是共有权人,没有成立居间合同的可能性,居间合同不可以自我交易,即使你们按照居间合同成立,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导致无效.
我认为你们可以约定将租金提出一部,作为你们签定合同时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在纠纷时主张多分一部分,所以一定要注意,把一些证据留下,以免以后对你们不利.

3.以上不是居间合同,你们之间的合同和房屋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不会有矛盾。
你们还是权宜一下吧!

以上不是居间合同,你们之间的合同和房屋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不会有矛盾。
你们还是权宜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