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所生孩子该由谁抚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41:22
我们是包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双方家庭都摆了酒席,在亲戚朋友间公开我们的夫妻关系,后生下一子.现在因感情不合睦,双方都提出分手,请问,我们要如何解除这种关系?我是否具有探望权?现在孩子在男方家扶养,我经济条件不好,如果男方要求我负担部分扶养费,我是否一定得付?

虽然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有事实婚姻,可以请求法院来解除你们的婚姻. 你是孩子的家长,当然有探望权, 你能负担一定要付,如果你实在负担不起你孩子的生活费,可以商量,还是要看你们两个人的最后协商.

难道你一点都不想出?
毕竟是为人母啊,没有钱也不能把孩子当累赘啊
你可以再找男人,
你丈夫也可以再寻欢,整件事情孩子是最无辜的,
你没钱可以,也不能说出“我是否一定得付?”
这样的话。
孩子永远都是你们共同的。

男女双方都要付,谁养这个孩子,那另外一方得付

去找法律援助,反正不花什么钱

一定得付的。因为这是你俩个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