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一个民事纠纷,请各位帮忙解决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36:51
我家是6楼,在晚上改装水管时,由于水管年久,致使6楼和5楼中间的楼板中的水管裂开,第二天才发现水渗到了5楼,5楼住的是租户,他们电视可能溅进了水,当天叫来房主,房主同意把房子湿的部分粉刷好就行,可是租户就是不放电视的问题,说电视是他们新买的,说就算是修好了也会影响寿命,要我们给他买全新的或者赔钱,我承诺给他们500并把电视修好,他们不同意。后来我让他们拿发票,他们没有拿来,只拿来了电视的说明书,我去商场转了转,得知这种电视早就是淘汰的机型,现在根本不可能买到,而且同类型的也就1100左右;我也问了问修电视的,进点水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凉干就没事了。
大家说我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好,如果私自解决不了打官司的话有什么利弊

租户的要求是不成立的。我国法律对于财产损失赔偿,采取的是弥补赔偿原则,即以修复为主的赔偿,对于不可预知的间接损失,不予支持。因此,如果诉讼,租户的主张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本案毕竟是一起小的民事纠纷,你与这个租户还是邻居,应该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协商调解解决为好。

哈哈,我不了解,进来留个名看高人回答
因为这事打官司,最大的弊就是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