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土地大限是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3:36:21
831土地大限的政策是怎样的?~时间何时?意义与影响如何?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即“71号令”),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也就是说,在2004年8月31日之前,各省区市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前盛行的以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做法被正式叫停。该文件还规定,2004年8月31日以后,发展商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如果在两年内不开发,政府可把该土地收回。所谓“8.31大限”就是指这一天新的全国土地政策将正式实施。“8.31大限”也被舆论认为是中国“地产界的土地革命”和“阳光地政”。

  名词解释:

  831大限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令,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公开竞价出让,各地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进行协议出让。同时要求此后发展商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两年不开发政府可收回土地。

  71号令的颁布正式叫停了此前盛行的协议出让,成为土地交易市场化的标志。由于该规定从8月31日实施,这嘲土地革命”的起点也被业内称为“831大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