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04:31
某市干部贺某,为人豪爽,常以财物接济他人,并且经常向“希望工程”捐款。贺某有一个孩子,名为贺小艺,现年25岁,某厂工人。贺某认为贺小艺有工作,生活不困难,就从不给贺小艺财物。贺小艺对此极为不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帮助他实现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他的起诉理由是:他是贺某的继承人,有权现在就继承父亲的财产。

请问:贺小艺的诉讼请求合法吗?

不合法的,因为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