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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35:36
我们是一个新广告公司,主要接展示的活,前期资金有限没养工人一直采取分包制,最近一个工地上出了事,一个工长带队的工人在我们一工地上不小心被机器切断手指,不过工长带他及时送医院接上了.当时我们都不在都在外地,但别人说工长会要求我们索赔!首先我们跟工长从未签过任何合作协议或合同,一直比较熟,他也跟我们干了快半年了,而且他工人自己不小心切手指,又不是因为漏电或房屋塌陷或加班赶工程什么的,我觉得跟我们没关系.但别人说断手指弄不好要赔十几万呢! 这种情况下,工长肯定不想他一个人赔钱,若他追究,会牵扯到我们呢?我们应该怎么办?

工头和工人:劳动雇佣关系,雇员出事了,雇主当然负责。
你们和工头: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与工人无关系。

如果诉讼,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但是应该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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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您是否满意?

我认为你们公司双方已经构成了承揽合同关系。而工头与工人之间则是雇佣关系。工人的受伤应该是由工头来承担责任,只要你们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是不用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