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被人用铁凳子打了头,肘部被打肿,妈妈想知道这样应该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0:38:26
爸爸在修理部修车,我爸和修车的人讲修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时,修理部内出来一个大约18的小伙,骂我爸,我爸和他争吵几句,他突然拿起一个折叠的铁凳子向我爸头部打来!!!我爸用手臂挡了一下!!手臂被打肿,破皮,头部血肿!!他还说了一句"打一个电话要你命"这句话!!
在法律上算什么?????????
没多少分了 就15分了!!!!不好意思啊!!!!!!~~~
爸爸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如果只是想获得赔偿金的话,建议不通过刑事司法程序,而且你父亲的伤势看来并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轻伤程度。

对打人者可以由公安部门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进行惩罚。

至于赔偿,如果打人的是那家修理部的工作人员,那么打人者与修理部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我们相关法律的规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负连带责任。这样的话,你们可以将雇主与雇员同时告上法院,如果雇员没有能力赔偿的话,要求雇主赔偿就可以了。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至于可以获得什么赔偿,参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至于具体的数额由你们自己举证。

这个案件,可以直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可以啦。给个网址给你吧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81918

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但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得看伤情的鉴定,如果伤势为轻伤以上(包括轻伤)的话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若没构成轻伤的话,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处理.

已经违反治安管理条理,严重追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