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上的寻衅滋事的问题,有个现实案例,帮忙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27:42
有人以某种非法借口闯进别人单位,扰乱工作秩序,殴打工作人员,造成轻微的伤害,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寻衅滋事?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