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年安徽伤残职工的津贴和护理费提高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18:17

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开始调整,调整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后工伤人员待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抚恤金低于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计发;高于2005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待遇率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待遇率计发,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为2005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护理费待遇率。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希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