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需要帮助!关于离婚后孩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12:18
我父母四年前离婚,我和爸爸住在一起,母亲每月给我300元的抚养费,可现在我要上高中,想让母亲每月多给我两百,可是法庭协议书上写的是300而且到18岁为止,可是之前还有一个父母自己定的协议书写的是面临孩子长大,抚养费会有变故,可是没有律师在场,请问这张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我能凭这个告我妈妈吗(我未满十八)?我能赢吗?我该怎么做呢?
我想知道,我可以凭那个协议书告它吗?

应该可以吧.你母亲有抚养你的义务呀,再说了.如果不够的话,可以跟你父亲调节,看可不可以适当多给点呀.不过她终究是你母亲,如果没必要,何必要走上法庭呢.跟你母亲好好谈谈,我她,她也是希望你能继续上学念书,是希望你以后的日子过得幸福的.

如果她真的不管你的话,那你也只能付诸于法律了.毕竟你还未成年,法律一定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希望你能如愿以偿,好好念书,
肯定可以呀.既然她自己签了字,就表示是她当时真实意愿的表示呀,怎么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