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帮帮我!!谢谢各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07:00
有个男生在自己的博客里不经过我同意用了我的真实姓名并用暧昧来形容我们的关系这样的行为构成侵权么?他到底出于何种动机?我该怎么办?

第一,从法律上来说,这不构成侵权。
因为他的行为不构成对你姓名的盗用或者假冒;也不属于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你的名誉。所以没有达到侵害你的姓名权或者名誉权的程度。至于其他权利,就更加难以达成。
第二,这种行为是一种应受到道德谴责的不良行为。很难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调整。
第三,他的动机可能会有多种,其中比较有可能的是他希望借此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他人对你们之间关系的不当评价。
第四,建议你和行为人沟通,使其在自己的博客上删除原论断或澄清以消除影响。或者你在相应的媒介中澄清事实。最好能将事件的影响尽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