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去餐议会吃牛排,外面卖2.5元的饮料,里面卖6元,也没明码标价,使人花冤枉钱,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47:53
今天我和我6岁的弟弟去福州餐议会交通店,我弟弟不懂事,去柜台边的冰箱里拿了1瓶外面只卖2.5元的饮料,结果服务员说要6元钱,冰箱附近也没说多少钱的标语,就这样,被坑了3.5元,虽然3.5元不是大数目,但我觉的这很不合理,?有没什么法律可以约束的?可以投诉吗?
顺便说下:餐议会的东西N难吃,我上次打包中餐,还吃到了1只小蟑螂!
建议大家别去,去吃豪客来还不错。
希望大家别去餐议会,把他搞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一般酒店等场所价格是比较贵,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可以以没有明码标价为理由解决,消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你的提醒

没有,这种东西要靠市场淘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