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国庆假期作促销一天工作九小时,工资50元,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45:49

十一,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也就是在1日、2日、3日加班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后4天是休息日,也就是在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另外,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此外,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十一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接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因为从2004年7月1日起,某市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元调整为5元。
这么看来,每天50元是不合理的。

有点低!

工资是一天50元还是7天50元啊

有点低了,而且9小时太长了,如果这样的话,最少也要一天100元才行

太低了

要看在那个城市的?要是一般的小城市消费水平比较低,9个小时50也还可以接受的。要是大城市的话那就有些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