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这样做属于不正当竞争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56:35
十一长假,苏宁电器在北京各大报纸刊登了大幅广告,花费上百万元,国美电器派人提前一天把所有报纸统统预定,然后拿回去把苏宁的广告替换成自己的广告再免费发放,导致十一当天北京各报刊亭买不到京华时报等热门报纸,实际按照国美员工的人手也不可能把所有报纸都替换然后再分发给市民,他们只能给买电器的消费者免费配送,多数报纸都会作废,很多市民看不到报纸,其它商家刊登的广告也不能得到正常宣传,国美这种做法是不是非法的?

遗憾的是,即使上述说法属实,国美也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主要规制的是冒用他人商标商号造成混淆、侵犯商业秘密、部分有奖销售、低于成本销售、虚假广告、强买强卖等行为的,很显然国美钻了这样的空子。

这是商家和商家之间的规则,谁又管得了呢?他们达到了双赢的局面,完全不为普通老百姓、广大市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