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中的银行关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57:22
我是刚刚做外贸的,在信用证方式操作下,会出现很多很多的银行。
什么开证行?申请行?通知行?议付行?偿付行?转证行?等等。反正 我收到的信用证中 出现了很多的银行,上面也不直接出现到底是什么银行?

我一看到这些银行就头大,糊涂的很!

请专家解释一下 这些银行的关系和作用?

议付行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或单据的银行。
选择的原则是:
1/国内银行优先于国外银行
2/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优先于别的国内银行
3/能够办理能够办理打包放款和押汇的银行优先于不能的。
4/最好做成自由议付,任何银行皆可以。

开证行就是给申请人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以下是流程,你可以看一下作用: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上有的,:(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