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想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09:48
我租住的小区有物业管理,在今年5月4日在小区内停放了一辆小轿车,次日早晨起来发现丢失了,之后多次与物业协商都无法解决,物业一口咬定就是不给予赔偿,而且态度恶劣。真的让人很气愤!我也看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是发现这个小区没有停车场,我进入小区时他收取只是1元的进门费,而小区的车辆都停放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我和物业之间好像也不成立一种保管合同是不是?我现在很迷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各位帮帮我吧!~
很谢谢你们的意见~你们所说的,我都想过,问题是我交纳的费用被物业公司认为是进入小区的进门费,而且票据上也写明是进门费,并不是管理车辆的停车费。如果是停车费,我肯定能胜诉,我现在的考虑是,我没法得到物业公司的全额赔偿,只能得到部分补偿,而这种补偿是有限额的,我如果选择不对诉讼的化,是很难胜诉的。我所居住的小区是没有停车场的,我将车停在公共道路上,物业是否有义务赔偿,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让我很难决定的问题~

我不是很懂这方面的事情,我是这样子想的,既然你租住在那里,一定有交物业管理费吧.交了钱,他们就要对用户负责.那么在小区里发生的盗窃案,他们也应该负责
我不知道相关的法律,随便说说

苯,肯定要负责,你是有交费的,他们要对你的车子副责任.况且他要是当你停车时制止或叫有关部门来处理.这就是他们的过失,不付全则,也有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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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
但是你把车放到他那里他应该就有义务保管了把~~!
毕竟是在他的规划范围之内
你可以去找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

你停车的发票要保留好,因为打起官司来,这个是最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