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应付帐款是否能用暂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45:18
我是一家摩托车行的小会计。
问题是这样。开刚始时,公司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在进项票上是,当月认证,隔月抵扣。简单的来说,就是在我当月卖出的车辆中,要到下个月,进项票才可以认证入帐。这是一点
第二点,就是有时,在摩托车先到,票还要等二个月才会开过来。这时,公司的车又在当月卖出。
如果一来。就变的,库存不够用。有些型号的车辆,会变成负数。而且有时在卖出车辆时,不知道其单价,所以在当月结转成本都成问题

这时,我想到用暂估入库,票到后,再进行冲红,再入帐。如果在当时暂估时碰见有多摊少摊成本。在冲消时。再调整其差异

现在问题是这样。税法中好像不允许使用应付帐款-暂估。更不能用其暂估进成本。会计法好像又可以。都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在此,想请教手。帮我看看,制度上我这方法可不可行。最好有制度说明。、谢谢
补充两点
如果比如票未到。车先到仓库,而且就在当月就销售出去。这时就要结转成本。可不可以用我先暂估的金额入帐结果。因为票未到有时也不知道其车型的单价。 等票到后再按比差异调整。
如果这样不行的话。没办法结转呀。

因为是卖车的。所以一定是及时开票。客人等着公司的销项票去报牌

你的上述方法是可以的.你所说的税法不可以暂估成本是指销售的部分的是不可以暂估的.对于存货部分的暂估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是地方的税务机关给了一个文件.这个我不知道你们那里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现在说会计上的问题.你应该暂估入库.然后对于销售的开具发票.等你的发票来的时候再认证抵扣.
这一套业务是正确的.
对于年末你们走成本而没有来票的,得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我是建筑业的会计,我们的业务里倒是有预点料,就是像你说的发票没到,只能估计成本,票到在冲回,再入账,我觉得根据可靠性和及时性原则应该是可以的,但是估计必须有依据比如发货单或者最近的进货价格。
我翻看2007年中级会计师教材,看到是可以的,在应付账款下设二级科目暂估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