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一定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8:25:37
1+1=2。。为什么?告诉我那个定理~

1、2都只是符号,都只是人定的,所以1+1=2只是一个表达式罢了,如果当初人们把“3”定义为“1”,“4”定义为“2”,那么我们现在就没有1+1=2了,而是3+3=4。
这道著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爵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於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Chen's Theorem) ? “任何充份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 通常都简称这个结果为大偶数可表示为 “1 + 2 ”的形式。

所谓的1+1、1+2等等都是一个形式,他的意思: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 ”),是不是指我们现在一直在说的“1+1=2”
在陈景润之前,关於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 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 ”问题)之进展情况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朗(Brun)证明了 “9 + 9 ”。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Rademacher)证明了“7 + 7 ”。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Estermann)证明了 “6 + 6 ”。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Ricei)先后证明了“5 + 7 ”, “4 + 9 ”, “3 + 15 ”和“2 + 366 ”。
1938年,苏联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证明了“5 + 5 ”。
1940年,苏联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证明了 “4 + 4 ”。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Renyi)证明了“1 + c ”,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 “3 + 4 ”。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 3 ”和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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