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环保局不给处理又该找谁来解决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17:35
我家在成都市郊区的农村,家对面开了一家菌子厂相距20米,每天从早上6点到晚上12点持续产生震动,噪音及空气污染,让人无法休息,我找相关环保部门,他们也只是来看了一下说了几句,也没采取其它措施,工厂人在施工,我应该再找什么部门投诉呢?如果打官司要怎么做才好?打官司的花费大概是多少?

市民在居住区内因受到包括噪声在内的环境污
染后,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4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规定,可以通过下列四种方式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自行协商。2、请求行政部门调解处理。
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提
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清责任,依法进行调解处理。3、提交
仲裁。即双方当事人经共同协商,订立申请仲裁协议。4、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