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恳请法律资深者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39:34
二零零七年六月份本人在重庆买二手房一套,当时签订合同,写的是卖方随时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在今年十二月份交方,买房共需二十三万,当时只付了二十二万,余下一万等卖方协助买方把过户手续办理完后再付,由于合同上没写违约金,卖方现在有点反悔,因为现在房价猛涨。

我们没通过中介,是私下解决的,当时卖方在中介挂了号的,卖给我们后并没去消,直到现在还有人看房,

卖方现在很不想卖房给我们了,因为现在有人出二十六万给他买房,他想违我们的约,就付我们二十二万的利息,

想咨询那套房子没过户,但交了钱,写了合同算不算我家的房
房主这种行为负法律责任吗?我们只想要房子 不想要钱

恳请法律资深人士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你与他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虽未规定违约责任,但依据合同法规定,他若拒绝把房屋过户给你,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你可先要求其办理过户手续(限定期限),若在期限内,对方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则你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且赔偿你相应损失。法院依据相关法规会作出上述判决。

在网上不要问了
还是去律师事务所

想咨询那套房子没过户,但交了钱,写了合同算不算我家的房
房主这种行为负法律责任吗?
:如无其他情节,则一般此买关系有效,应该考虑要求对方履行如不允,可诉讼,要求过户,并交付房产。

你们已经给了钱,那怕就一万,也构成事实合同,房主无权转买他方,除非你们自己愿意的情况下,照这样看,你是房屋的使用权,甚至你都可以以高价格出去,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去把过户手续给办理了,拿上你们给钱的原始凭据就可以!

就告诉你一句,我们国家房产实行是过户注册,也就是谁拿到房产,就是谁的.当然这里牵涉到口头约定的问题,但是其次.这是个常见的房产法律纠纷,怎么说呢,现在法律本来就有很多真空,你还是别在这广发英雄帖了,找个紧事的律师咨询哈,也费不了多大的事.

房主有违约责任,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还有就是令房主协助办理房产证等,直接到法院起诉就行了

如果房主决定解除合同,应该是现在房价和原先房子的差价,并且返还原来你支付款项的原额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