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用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38:08
事情与理由:
2005年8月司机驾驶被告的大型普通客车搭载乘客时发生交通意外.赵成原告及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司机(客车的主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原告及乘客被送进医院抢救.经诊断.原告C2.4.5颈椎骨折.精髓损伤及头皮破裂,头皮下血肿.脑震荡等.经医院治疗20多天后.原告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8级伤残.事后.原告曾多次在交警的主持下与被告协商索赔事项.但未能达成协议.交警于2006年12月下达了调解终结书.
2007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中.以上的情况被告司机还用赔偿精神抚慰金给原告吗?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的~!

8级伤残一般情况不会判精神抚慰金。因为交通意外是意外事故,当事人双方都不希望发生的。不存在故意伤害。

不过精神抚慰金是法官根据实际伤害情况行驶裁量权,无法确定的,要问主审法官。

法律依据没有,不过手上案例倒是有。一起岳阳县法院10级伤残,一审对精神抚慰金就未支持。一起长沙芙蓉区法院,8级伤残,法官认为精神伤害程度有限未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