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49:15
民事判决履行最后时间2004年9月20日,因被告上诉而又不到庭于2006年4月26日中院作出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的民事裁定书,请问强制执行失效最后时间是哪时?

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