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离婚事件.请专业人士帮下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41:16
本人于不久前经人介绍和一个广西的女孩认识,认识当天下午就去领了结婚证,本来是说好领了结婚证的当天就付1万多彩礼钱的,后来怀疑她们有骗婚的嫌疑就没有付,因为没拿到钱所以几天后她们就回广西去了,在这里的几天那女孩也没跟我发生关系,现在我也已经证实她们就是几个骗子
----------------------------------------------------------------问题是我现在跟她已经领了结婚证,请问下我跟她如何离婚呢?

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那是不可能了,那应该是要双方都在到场的,,,

到法院起诉,法院说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请问一下,除了我到广西去起诉之外,我还有什么途径可以和她解除婚姻关系么?〉〉〉》》
求教高手解答,,万分感谢~~~~~~~~~~~~~~~~

````````````````````楼住你怎么那么想结婚啊?当天认识就去领结婚证,,,你难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如果两个人都同意离婚,那么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折腾到法院的,即浪费钱又浪费时间。
  (3)不是谁提出离婚就少分钱,现行的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中以及在现实中都没有这样的规定或做法。
  (4)女的没外遇而男的要离婚,法院是会判给女的稍稍多一点,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因为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时要照顾弱势的一方与妇女儿童的权益。
  (5)没有证据而又说对方有外遇在民事上一般不会构成诬陷,这种证据只是不被法院采集罢了,也不会成为剥夺你财产的理由。
  (6)没有性生活不等于分居,分居的形式在法律上是有严格规定的,不能乱套用,分居必须是住在两个不同的房子里,在同一个房子里不在同一个房间下都不算分居。

  离婚的时候所有你的财产一般都会属于她的,,如果你有车有房子建议先挂上你父母的名字吧,是你的名字的话你就惨了,不过你这是属于被骗婚,到法院去告她并离婚也应该没什么危险的吧,,,,,,,,,,,,,,,,,,直接去广西吧..你的婚姻大事啊,,,,,,,,,,,,,我们广西怎么出了这样的败类...

说明她逃婚了,我想应该可以吧,再去问问有关人员吧

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