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关于不平则鸣的名言与事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28:30

“不平则鸣”这个成语出于唐代文学家韩愈《送孟东野序》一文。此文开宗明义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不平则鸣”是什么意思呢?《现代汉语词典》说是“对不公平的事情表示愤慨”。《辞海》在解释“不平则鸣”时,先引用了韩愈的原话之后说:“后指遇到不平的事,发出不满的呼声。”《辞源》的解释也大同小异。这些辞书所解释的只能说是“不平则鸣”一词的后起意义。在文学批评研究中,人们也往往以“不平则鸣”来阐释诗人作家的不幸和痛苦生活遭遇对于创作的积极作用。并且把它与“发愤著书”“穷而后工”作为同一理论源流。这种阐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仍需略作辨析,以期比较全面准确地理解“不平则鸣”的原意。

  “不平则鸣”一语的原意是什么呢?假如把“不平则鸣”单纯解释为对于不公平事情的愤慨,则《送孟东野序》中出现了大量难以解释甚至矛盾之处。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条说:

  韩文公《送孟东野序》云:“物不得其平则鸣。”然则其文云:“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又云:“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然则非所谓“不得其乎”也。

  洪迈认为,韩愈既说“物不得其平则鸣”,而文中却以唐虞时代的皋陶、大禹、殷代的伊尹、周代的周公等等为“善鸣者”,这些人都是成功的政治家,似乎难和“不平”扯到一起;而且文中还说“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等等,这就更谈不上“不平则鸣”了。洪迈认为韩愈所举之例与“不平则鸣”的说法不相符。

  韩愈此文是否有矛盾,关键在于“不平”一词的内涵。钱钟书先生在《诗可以怨》一文中说:“韩愈的‘不平’和‘牢骚不平’并不相等,它不但指愤郁,也包括欢乐在内。”也就是说,“不平”是指人们的心灵处于不平静的状态,产生喜怒哀乐各种感情。钱先生这个解释是很有见地的,它纠正了以往一些对“不平”狭隘理解。不过韩愈所说的“不平”并不限于人的感情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在钱先生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析。

  我以为,“平”,是指平常、平静、平衡、平凡等;“不平”则是指异乎寻常的善,既可指事物受到压抑或推动,也可能事物处于发展变化,或充满矛盾的善。总之“不平”所指甚广,并不指逆境。
  “不平则鸣”应是指自然、社会与人生当处于不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