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2个月就辞职了(劳动手册盖章了),面试时如何说明理由比较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23:39
像这种情况,应聘时是否需要向对方公司提及?
如果有必要说明的话,怎样解释才能让对方容易接受?

就说不喜欢
不适合你
不想拖下去
想寻找真正适合自己的,培养兴趣

试用期是用来让应聘者考察那家公司,同时让企业来考察试用者,工作环境不理想,就走人,或者就把这段经历盖国,简历中就当没有这段经历,不要写它,代交的养老保险把它牵出,或补齐一年,就说是自己交的,我刚毕业大概一年的时候,有个同学在这一年内竟跳了4家企业,听起来很吓人,但他就在简历上写一家企业做了近一年,也没什么关系的。

我也和你差不多性质
试用期3个月,后来签了合同,盖了劳动手册,到现在是2个月了,也准备不做了,做的不开心,干吗还留着哦。

就说待遇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