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建筑脱落,开发商要拆除,业主是否有权要求陪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2:10:04
外墙建筑脱落严重已砸伤了人,所以开发商要拆除外墙建筑,而当时广大业主就是因为其外墙建筑好看是欧式的,就以高出其它楼房4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的,拆除后一定影响整体形象,楼房价值也会贬值,因此业主们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给以陪偿

业主都交有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就是用于维修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且这项费用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不能挪作他用。(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而外墙建筑肯定是所有业主共有的,业主可以先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维修、更新、改造。如不成功可向法院起诉。《物权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开发商没有权利拆除。